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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张店三农
    2017-10-11 13:10:16   转载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委办发201729号

    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保障上海农产品有效供给、引领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为核心目标,以全面增强上海农垦内生动力、整体实力、辐射带动力为工作重点,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创新转型,着力完善上海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着力探索垦区创新发展、引领上海都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着力创新农垦土地管理方式、盘活农垦资产资源,切实发挥农垦在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把上海农垦打造成为全国农垦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国际竞争力、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打造成为总部强、平台优、专业好、农场实、终端活的现代农业食品产业集团。

      (二)增强上海城市粮油、蔬菜、肉、乳、糖、水产等主副食品保障供给能力,模式创新、产业更新、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升。

      (三)推动垦区民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农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域外农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集团化改革、专项改革试点水平。推动垦区在现有集团公司架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对标优秀跨国公司,优化管控模式,构建精干高效、管控有力的集团总部,强化以战略管控、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总部功能。进一步完善农垦管理体制,支持垦区进一步优化以现代农业和食品产业为主体、地产和金融为支撑的“一体两翼”集团产业布局,大力实施融合战略、平台战略、品牌战略、渠道战略,促进垦区内部各产业板块协同联动发展。支持垦区承担更多农垦改革试点任务,重点推进上海农场生猪养殖、种源种业的垦垦合作和五四农场全境域综合示范改革试点。(牵头部门:光明食品集团、市国资委、市农委)

      (二)推进市场化机制改革、专业化资源整合。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支持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垦区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层和企业员工持股,落实容错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真正使企业始终充满活力、具有竞争力。支持垦区聚焦现代农业和食品产业发展,加大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力度,促进国资布局结构优化,围绕粮油、肉业、乳业、糖业等优势产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条件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上市步伐或者注入现有上市公司,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专业化公众公司。(牵头部门:市国资委、光明食品集团)

      (三)深化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妥善解决垦区市郊农场政务移交后因职工旧房改造引发的物业管理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垦区域外农场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办社会职能一次性整建制移交政府管理;对不具备办社会职能移交条件的域外农场,政府可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赋予相应管理权限和提供公共服务,并加强工作指导。将垦区域外农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统一纳入规划并明确相应投资来源,逐步完善域外农场居民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牵头部门: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围绕保障上海城市主副食品供给安全,推进垦区进一步聚焦绿色有机农业,五四农场不断提升工厂化、机械化蔬菜生产水平,长江农场着力发展优质粮食、生态畜禽、特色水产,上海农场以种源、粮食、生猪、奶牛、水产为重点大力打造全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和上海重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整合生产、物流、配送、终端等产业环节,集成国内外优质健康食品,积极探索“中央厨房”模式,努力让市民生活更健康、餐桌更放心、厨房更便捷。(牵头部门:光明食品集团、市商务委、市农委)

      (五)推动传统产业更新升级。支持垦区主动融入全市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产业先进、环境优美、生活优越为标志的殷实农场建设。积极参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聚焦传统畜牧场归并整治、光明“田缘”生态综合体、东平特色小镇、前哨风情农庄等重点项目,推动垦区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和生产力布局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景观休闲农业,示范带动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休憩的绿色空间。推动垦区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依托沪苏大丰产业集聚区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依托上海临港新城打造光明临港智造园,依托东黄山旅游度假区打造光明小镇,努力推动垦区传统产业更新升级,带动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垦区整合、提升农场资源,依托农场特色资源和风貌,板块化、集群化、主题化发展创意农业、农业旅游、养生休闲、健康养老、体验消费产业,拓展垦区服务城市生活功能。(牵头部门:光明食品集团、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垦区积极参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农垦企业优势,联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大力开展稻麦、花卉、奶牛、生猪、蟹虾等的种源技术研发,努力形成一批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的品牌绿色有机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创新企业,带动上海都市现代农业技术能力提升。建设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科研机构、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农场技术带头人工作室等研发机构,探索科技人员分享科技成果收益的合理机制,不断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部门:市科委、市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七)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化发展。推动垦区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依托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良友外高桥物流园区、军工路水产市场,发挥光明品牌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打造粮油、蔬果、肉类、水产等大宗农产品登陆中心和优质进口食品登陆中心,探索构建全球农产品和食品集成分销平台。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让市民餐桌更安全、更健康、更美味。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过程监控、风险防范等机制,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光明食品集团、市国资委、市农委)

      (八)加强土地权益保护。支持垦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的抵债土地问题。对现存少量未确权农垦土地,加快完成权属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做好域外农场移交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推进土地权属变更工作。支持垦区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实现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土地信息化动态管理系统,杜绝违规出租、出让农垦土地。对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需在光明食品集团内划转的,由税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农场局、光明食品集团)

      (九)加强土地资源规划利用。加强农垦场域相关规划与属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科学安排农垦场域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保障农垦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科学推进垦区土地复垦、整治工作,所形成的相关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垦区发展建设需要。(牵头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十)稳步推进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参照国有企业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做法,经批准允许垦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使用权。明确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和作价出资(入股)办理程序,促进农垦国有土地资产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处置机制。(牵头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光明食品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农垦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垦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考核,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牵头部门:市国资委党委、光明食品集团)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市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资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旅游局、市地税局、市司法局、浦东新区、宝山区、奉贤区、崇明区、光明食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农垦改革发展方案、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发展、组织落实改革发展任务、督促检查改革发展成效。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区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任务。

      (三)加强政策支持。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在编制各类规划时,要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将垦区域外农场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在谋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时向农垦倾斜,加大对垦区危旧房改造、饮用水安全、电网改造、道路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规划衔接,安排相关建设项目时加大对农垦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根据农垦管理体制和改革发展需要,将农垦全面纳入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落实各项政策投入。(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农委)

      (四)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农垦系统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农垦各级领导班子,强化农垦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热爱农垦、献身农垦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为加快推进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牵头部门:市国资委党委、光明食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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